上班族都知道,在上班期间发生事故一般都会被认定为工伤,然后有相关的工伤赔偿,但是江苏南通一家公司的保洁员王某,在上班途中发生车祸,但是公司却不认定其为工伤,只因为他比工作时间早到一个小时,具体情况看下文了解。
江苏南通男子王某是一家公司的保洁员,本身工作时间从早上6点开始,但他为做好本职工作,每天提前到5点就来上班了。
6月14日4∶40分,他骑电动车去上班,途中被一辆相向而行的快速行驶摩托车相撞,当场摔倒,左腿受伤,经医院诊断为骨折。县交警部门认定他在这起事故中不承担责任。伤逾后,他向县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王某提供的材料和情况叙述,县人社局当场决定受理此案。次日就派人赴公司和交警部门调查取证,7 月 27 日就作出王某所受事故伤害为工伤的决定,并下发《工伤认定决定书》。
7 月 30 日上午,公司接到决定书,负责人阅后旋即就给县人社局医保科科长徐峰打电话,声称王某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提前上班,不应认定为工伤,请求撤销工伤认定决定。徐科长向其宣传《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耐心细致地解释现在人社部门和司法部门对工伤认定一般都倾斜于保护职工的合法利益,职工提前上班,是为了用人单位的利益,与其职务有内在联系,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提前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一般应认定为工伤。但职工因早退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一般不认定为工伤。
对于徐科长的宣传和解释,负责人表示能够理解和接受,不再提出异议,并当场表态,让王某享受工伤待遇,一周后还要亲自上门慰问。
而网友大多认为这个公司没有人情味儿,“为了按时上班才提前出门的呀,这个公司太黑心了”“为了自己的安全别提前上班,每天要上班时间才从家里出发。”“这么敬业的员工就不能别这么计较了吗”
第一、你首先要了解你可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你所享受的待遇项目是法律规定好了的,具体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而不是你随便开口要的,你随便开口要也不一定有人愿意给你。所以你最当紧的是要了解你可能享受哪些工伤待遇,只有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你才会去设法维护。
第二、工伤认定,从行政程序上来确认你所遭受的人身损害是否因为工作原因引起,进而决定你是否应该享受工伤待遇。简单说,这是一个“定性”的过程。
出了工伤后,你很明白自己这是为工作奉献自己的身体健康了,但是出钱的人比如工伤保险基金或者是你们单位可能不知道你的奉献,甚至会有相反的看法,认为你这是在骗取工伤待遇、给他们增加负担呢——有时候,你自己可能也会迷惑,我这到底算不算工伤啊,比如建筑工地工人摔伤、腰间盘突出、尘肺、外派开会遭遇意外人身损害等情况。
为了从法律上有一个明确的说法,确定你这到底是不是工伤,该不该享受工伤待遇,我们需要有一个“定性”的程序,这个定性的程序就是工伤认定。只有被认定是工伤了,你才有可能享受上面表格中列出的各项工伤待遇。
如果你的单位对你足够关心,它会主动帮你去申请工伤认定,为你接下来的享受待遇铺平道路——前提是你们单位为你投保了工伤保险(下文述及),如果你们单位为了逃避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在你出了工伤一个月内没有为你申报工伤,那么你就应该自己动手申请了,你的时间是一年,一年之内你必须去申请工伤,否则你真的会很麻烦!如果届时你行动不便,你可以委托你的近亲属帮助你去申请工伤认定——其实说白了,这无非是一个递交材料的程序,简单的很,你一定可以做到的!
申请工伤认定是在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的科室是“工伤认定科”或者“工伤保险科”,你只要把他们要求的材料交上去了,就可以在家等工伤认定决定书了。
第三、劳动能力鉴定,大家又称作伤残鉴定,是在法律程序上确定工伤者的伤情轻重、伤残级别,进而确定该享受什么标准的工伤待遇的程序。此外部分省份还专门对职工的停工留薪期进行确认。相对上面的“定性”程序,伤残鉴定和停工留薪期的确定是一个“定量”的程序。
申请工伤认定结束后,你就拿到了工伤认定决定书,就有资格享受工伤待遇了,那么下面的问题就是,你该享受何种待遇?待遇项目有哪些?为了达到重伤者和轻伤者享受待遇能有明确的区别,就有必要先分清楚谁是重伤者、谁是轻伤者。那么就需要一个检定伤情轻重的“定量”的程序,这就是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工伤认定决定,所以这个程序也是在工伤认定之后的(这也是逻辑前后决定的,如果都不定性,定量可能就是没必要的)。一般都是在病情趋于稳定、治疗结束后进行的。具体来说,工伤保险科的工作人员一般会要求你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申请表;
3、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或者还包括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
4、工伤职工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5、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住院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
6、交纳鉴定费。
补充说明,停工留薪期,你可以理解为误工期,近似,但有些不同。是指你因为工伤而享受的带薪治疗、休息期间,这个期间也是需要进行确定的。比如天津市就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一并确认了停工留薪期。你在接到工伤认定决定书的时候也可以同时收到《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但其实这个确认通知不属于“定性”的范畴了,而应属于“定量”。
第四、算是穿插的工作,确认一下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的承担主体。
这一项你可以在事前(具体是在工伤认定前)就了解清楚,但我之所以把它放在工伤伤残鉴定之后,是为了行文说明的方便。
简单的说,《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工伤者可以享受本文上面表格中列举的各项待遇,但是到底谁来承担这些待遇啊?也就是说谁来出钱。
说了半天了,谁来出钱,这才是你关心的吧——当然,你最最关心的应该是到底能拿到多少钱,我做了这么多工伤案子,岂能不知?——还是得翻一下《工伤保险条例》来给你说清楚。
情况分为两种,一种是单位没有给你买工伤保险,这个情况简单,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的规定,所有待遇都由单位承担,你跟单位要钱就可以了,单位不给的话,你就按照我们下文的方法处理,或者直接联系天津高律师,也就是本文的作者来给你代理案件;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单位给你缴纳保险了。
第五、主张工伤待遇的时刻到了,跟老板谈判或者走仲裁、诉讼程序。
我们经过了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这两个程序,终于拿到了《工伤认定决定》、《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就是你所说的伤残鉴定结论),可谓万事俱备了,你也已经通过咨询高律师知道了你大体上能获得多少钱了。你终于可以底气十足的跟老板谈判了。
如果你们老板为你买工伤保险了,老板不需要承担太多的责任(看上表),你谈判应该也不是太费劲;如果你们老板没为你买工伤保险,你几乎应该想到的首要解决途径就不应该是谈判协商了,而是仲裁诉讼。
简要的说,你进行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其实就是为了在仲裁或诉讼时,能够拿出工伤决定和伤残鉴定结论,这是劳动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受理工伤案件立案时必然要求提供的立案材料,如果没有呢?没有的话,你就可以回去了。
仲裁过程大致是这样的,我说的是大致,说详细了就是一部专门的法律,几十个条文,上万字。你首先准备立案材料,一般都是复印件,交给仲裁委立案庭,立案庭审查材料觉得没问题了,给你立案,然后安排开庭。你可以回家等十来天,仲裁委会通知你什么时候去开庭,你带着证据原件去开庭就可以了。开庭时候仲裁委也会主持调解,你要是觉得调解方案大体过得去,就选择接受,纯属自愿行为,不接受调解完全可以。开完庭,再回家,等十几二十天,差不多仲裁结果就出来了。
如果双方都觉得这个仲裁结果是可以接受的,提起诉讼的期限一过,法律文书生效,双方就要履行了。如果一方或者双方觉得不能接受,指定的期限内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过程跟仲裁大同小异。对于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到二审法院,过程跟一审程序也大同小异。最终你取得了生效法律文书。单位要是不履行,你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你现在是不是觉得程序挺麻烦的?没关系,找高律师吧,事情委托给我们你就可以省心了。
问题一:工伤申报的条件
工伤申报时需要一定的条件的,那么需要什么条件呢?
1.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2.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问题二:工伤申报的材料
1.首次病历或疾病诊断证明;
2.伤者身份证及复印件;
3.劳动关系证明;
4.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或伤者委托他人申请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5.属参保职工,受伤情形明确属工伤,目前还在工伤协议医院住院治疗的应填报,
6、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2)因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
(3)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5)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诊断证明和旧伤复发确认书。
对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应书面说明情况。
问题三:工伤申报程序
一、用人单位应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用人单位未按上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问题四:迅速确定工伤发生单位名称
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基本上不可能主动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甚至百般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即使购买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也存在不会积极主动的去申请工伤认定的可能性。
作为工伤员工,如果不知道用人单位的准确名称,就无法确定追索的对象。因为实践中不乏存在不知道自己单位名称的职工,尤其是工程层层分包的情况。像包工头自己招用的农民工,很难知道自己的用人单位是谁。因此确定用人单位、确定工伤赔偿责任主体是工伤认定最基本的条件。
问题五:调解需了解伤残级别和计算标准
协商解决多发生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由于申报工伤有可能影响单位将来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或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用人单位往往不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就直接要求协商赔偿数额,工伤职工或其亲属为了使工伤赔偿早日处理完毕,也多采取迎合的态度。
但此时没有劳动能力鉴定的结论,伤残级别及后期治疗费用无法确定,甚至不清楚工伤赔偿的计算标准,所以,应多咨询医疗专家、律师等,条件允许的,最好由律师出面谈判工伤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
这家公司太抠了,员工是因为敬业才提前一个小时上班的呀,网友也一致认为公司太黑心,对待这么敬业的员工不应该如此计较,其实生活中很多人都知道工伤这一说法,但是具体操作程序却不是很清楚,上文有详细介绍,上班族们可以提前了解一下。
大家都知道,对于跳舞的人来说,有一个东西是非常重要的,那就是软开度,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柔韧性。因此,舞蹈演员们每天练得哪些基本动作都是为了保持柔韧性,让跳出来的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