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蛤蟆是田间较为常见的蛙类食物,因为蛙类食物的肉质鲜嫩可口,而且经过烹饪之后味道极佳,因此不少人都喜欢吃蛙,但是我们餐厅吃的蛙类一般都是养殖的食用蛙类,其他的均属于保护动物,而在2月28日就有一对夫妻违法扑杀啦蛤蟆,并且在食用后出现中毒现象,妻子中毒严重,抢救无效死亡,丈夫目前已脱离生命危险。
2月28日,广西资源县两水乡塘洞村一对夫妻食用癞蛤蟆及癞蛤蟆蛋后中毒,造成一死一伤。
这对夫妻见资源各乡镇很多人都在抓癞蛤蟆吃,于是也去田地里抓了癞蛤蟆及癞蛤蟆蛋。不料食用后不到3小时,两人均出现呕吐、腹痛、腹泻、头晕、胸闷等不适症状。
2月28日晚12时左右,两人情况非常严重,3月1日凌晨1时左右被救护车送到了资源县人民医院急诊治疗。妻子中毒严重,抢救无效死亡,丈夫被连夜送往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抢救。
据了解,丈夫被送往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中毒救治中心抢救后,经过两次血液净化排毒治疗,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
在民间,蝎、蛇、癞蛤蟆、壁虎、蟾蜍被称为五毒,那么癞蛤蟆毒素究竟有多大?桂林食药监局工作人员特地做了详细的解释:
蟾蜍俗称癞蛤蟆,样子酷似青蛙,外皮比青蛙粗糙。它是一种有毒的动物,它的腮腺、血管及皮肤腺所分泌的白色浆液和蟾蜍卵含有30多种有毒物质。
如果加工或处理不当,毒素可能会进入蟾蜍肉中,人食用后会出现头晕、头痛、呕吐、腹泻等症状,严重的损伤心、肝、肾等器官,甚至会导致死亡。
癞蛤蟆毒素不是市民在家简单洗洗就能清理干净的,稍有过量就会致食用者中毒,严重的会导致死亡。
每年因食用癞蛤蟆死亡的案例屡见不鲜,其中有像这对夫妻一样误食的,也有相信民间偏方食用的。
此外,大肆盗捕癞蛤蟆也是违法的。据森林公安介绍,癞蛤蟆属于“三有”保护动物,经过专门加工提取后具有一定药用价值。
“据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三有动物”,未经批准捕捉1只(条)就违法,捕捉20只(条)以上就构成犯罪,捕捉50只(条)以上就属情节严重。”
1.从超市、大型食品商店、标准化菜市场等主渠道购买。这些场所的食品来源比较正规,万一存在隐患易于溯源,能及时发现风险的来源和性质,消费者的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护。
2.一定要选购活的牛蛙。因为牛蛙一旦死亡,其体内带有的病菌会大量繁殖。而且,牛蛙死亡后蛋白质会快速分解,不但营养价值降低,还会产生吲哚、硫化物、硫醇、醛类和酮类等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3.购买后要及时处理,及时烹饪加工。
4.牛蛙在100℃时经过5分钟的烹煮,就能保证裂头蚴的彻底杀灭,所以一定要烧熟煮透,千万不要贪图嫩而生食或短时间爆炒。
5.加工时注意卫生,接触的盛器、刀、砧板、抹布和手等不要跟熟食或生吃食品接触,以防交叉污染。
除了可使用人工养殖的牛蛙之外,其他的野生蛙类均属于国家保护动物,擅自捕杀是属于违法行为,因此对于喜欢吃蛙类食物的人来说,一定要控制不食用受保护蛙类,发现有这些违法行为要及时举报。食用牛蛙的时候也有要注意的地方,以免对健康带来不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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